华艺发[2024] 1号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7-08

 

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文

 

华艺发〔20241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为进一步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华东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评教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建设一流质量标准,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通过全面动态的检查和评估,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引导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育教学,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第四条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综合评价。教学质量评价须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各方面,鼓励全体师生参与教学质量评价。

(二)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基本要求。教学质量评价既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又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 既要建立统一标准体系,又要完善学科特色指标;既要尊重教师教育教学权利,又要反映出教师教学真实水平。

(三)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教学质量评价坚持分类定量、综合定性,确保评价过程的可操作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第五条 本办法评价范围为所有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 包括理论课(线上线下)和实验(实践)课。

第二章 评价主体和标准

第六条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主体是学生、教学督导和学院领导。

第七条 评价标准包括学生评教标准、教学督导评价标准和学院领导评价标准。

(一)学生评教是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评教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学生评教主要通过学校评估中心系统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学习氛围、视野拓展、全面发展等方面。

(二)校级督导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进行评课,由学校评估中心反馈学院;院级教学督导根据《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教学督导)》(附件1)开展评价,评课内容侧重于教师的教学技能和育人水平,内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分为理论课线下教学、理论课线上教学和实验实践课三种类型。

(三)院领导评教内容侧重于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学生参与情况、教学纪律情况等方面。根据《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院领导)》(附件2)开展评教。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院成立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组(附件3),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责任教授、院级督导等担任成员,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学院评估工作组全面统筹安排评课工作,负责实施本学院的课堂教学质量工作,确保覆盖评价学年全部任课教师。

第九条 学院教学督导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材料、学生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课程教学质量,需覆盖本专业所有教师。学院教学督导主要由正副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责任教授以及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担任。学院教学督导原则上一一对应到专业,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评课结果全部上传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信息化平台。

第十条 学院领导通过随机听课、重点听课等方式了解本科教学质量,着重关注督导或学生反馈意见建议的课程。学院书记、院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院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院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评价结果全部上传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信息化平台。

第十一条 学院教学督导和学院领导应在每一学期开始前提前做好评课计划,学院教学督导和学院领导评课合计原则上应覆盖到所有当年开课教师和开课课程。

 

第四章 评价权重和认定

第十二条 在课堂教学中,涉及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师德师风问题、意识形态问题、教学事故等行为,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实和认定。涉及课堂教学工作质量的,遵照本办法进行认定。

第十三条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得分一般由学生评教结果性评价、院级督导评课及学院领导评课组成,所占权重为学生评教占比50%、院级督导和学院领导评课占比50%

第十四条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 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据课堂综合得分、校级督导评价进行划分。评价等级为A的课程课堂综合得分为90分(含)以上,课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参评课程数50%;评价等级为B的课程课堂综合得分为85-89分;评价等级为C的课程课堂综合得分为60-84分;课堂综合得分为60分以下或校级督导评价为“不合格”的课程评价等级为D,课堂综合得分与校级督导评价不一致时,以校级督导评价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 教师在一学年内有多门课程的,分别计算课程综合得分和评价等级。计算课程综合评分时,如缺少某项评价分数时,由评估工作组结合教师在课程建设、教学竞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评价。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课程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D

(一)在课堂教学中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

(二)出现Ⅱ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的。

第十七条 每学年末,学校评估中心将该学年学生结果性评价、校级督导评课分数反馈学院。学院评估工作组根据测算原则,计算每门课程的综合得分,并认定评价等级。综合得分和评价等级需报学校评估中心审核。

第十八条 评价结果公开。

(一)每学年开学第4周前,学院将上一学年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

(二)教师可自行登录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信息化 平台查阅个人课程的评价结果,学院党政负责人可查阅本学 院全部课程的评价结果。

第十九条 教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估工作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评估工作组予以复核处理,处理结果反馈教师本人。教师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估中心提出申诉,评估中心组织复议,复议结果反馈学院评估工作组和教师本人。

 

第五章 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条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绩效分配等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一条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申请校级督导评课,评课结果有效期3年。

第二十二条 实行“授课免评”制度。对于长期教学效果好,并连续3年等级认定为A的课程,可申请免评。经学院推荐,校级督导组审议通过,则予以免评。“授课免评”有效期3年,到期将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课程继续保留免评资格。

第二十三条 对于任意一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认定为C的教师,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采取跟踪听课、专项培训等措施,督促教师提高该门课程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二十四条 对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认定为 D 的教师,停止该门课程的授课资格,扣发该门课程当年授课绩效。教师需参加相关教学培训,限期整改,经院系两级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承担该门课程授课任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4111

 


 

 

 

附件1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教学督导)

(理论课线下教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描述

 

 

 

 

 

 

 

 

课堂情况

70 分)

教书育人

10 分)

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将思政教育融入课

堂, 授课符合学科特色与课程要求。

教学态度

10 分)

仪表端正,精神饱满,遵守教学纪律,展示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教风和学识风范。

教学内容

15 分)

教学内容有深度、广度,体现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内容娴熟,思路清晰,理论联系实际,有启发性;设计课授课环节能够提纲挈领、抓住重点,启发学生思维。

教学方法

15 分)

融合现代技术方法,采用探究式、参与式教学模式。

启发学生思维,注重能力培养,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设计课在授课环节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评图质量。

教学互动

15 分)

讲课有热情,有感染力。能给予学生思考,鼓励学生质疑,师生有互动,课堂气氛活跃。设计课在设计创作、案例讲解、评图等环节采用多样化的互动方法,如教师分组点评、学生互相点评等。

课堂秩序

5 分)

课堂纪律好,气氛活跃。教师对课堂不良现象能严格管理,能管教管学。

 

 

 

学生表现

30 分)

学生出勤率、迟到早退情况。(5 分)

学生听课专心程度及抬头率。(5 分)

学生主动思考,深度参与课堂,互动效果良好。(10 分)

学生知识、能力与思维得到发展,学习获得感强,实现教学目标的达成。10 分)

其他

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方面问题。

评定等级:优秀(90-100分)         良好(80-89 分)  

合格(60-79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

备注: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督导评价指标可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教学督导)

(理论课线上教学)

指标

具体描述

 

 

 

 

教学内容

25 分)

教学内容体现学生中心教育理念,体现立德树人思想,符合学科特色与课程要求。(5 分)

课程大纲完整,教学目标明确。电子教案、音视频等资源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10 分)

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突出。选用教材等参考书能够反映学科前沿和教学改革成果,符合课程教学目标。(5 分)

根据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能规范、有效地利用媒体资源丰富教学内容。(5 分)

 

 

 

 

教学活动

50 分)

教学理念先进,知识点划分准确,关联体系清晰,在线教学过程安排合理。设计课授课环节能够提纲挈领、抓住重点,启发学生思维(10 分)

教学方法合理,启发性好,能有效调动学生思维和学习积极性。

10 分)

注重讨论、设计课在设计创作、案例讲解、评图等环节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如教师分组点评、学生互相点评等(15 分)

及时在线反馈学生的提问,积极参与学生讨论,积极反馈在线小测验或学生作业结果等。(15 分)

 

 

 

教学效果

25 分)

 

在线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频率高。(15 分)

完成在线测验、作业等学生比例高。设计课学生按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并能够做出介绍和陈述(5   分)

充分发挥在线教学优势,学生能够利用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分析、独立思考和创新。(5 分)

 

其他

 

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方面问题。

评定等级:优秀(90-100分)         良好(80-89 分)  

合格(60-79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教学督导)

(实验实践课)

指标

具体描述

 

 

 

 

教师授课情况

40 分)

教学内容体现学生中心教育理念,体现立德树人思想,能结合专业知识对课程目标和实践过程进行讲解,课程内容体现新

的教育理念。(15 分)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重视过程安全教育,能根据课程特点予以细致、耐心的指导。(10 分)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10 分)

教师注重课程互动参与(5 分)

 

 

 

 

学生学习情况

40 分)

学生按照课程要求开展实验实践内容,规范操作,遵守教学场地各项有关规定。(10 分)

 

学生对实验实践内容进行预习和准备,了解过程及预期效果10

实验实践过程认真,能按照教学要求规范合理记录相关内容10 分)

学生能主动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通过分析讨论,积极解决问10 分)

 

教学效果

20 分)

提升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启发学生思考,提高解决问题能力。(10 分)

 

学生知识、能力与思维得到发展,实现教学目标的达成10

 

其他

 

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方面问题。

评定等级:优秀(90-100分)         良好(80-89 分)  

合格(60-79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

 

 

 

附件2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学院领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描述

 

 

 

 

 

 

 

 

教师授课情况

70 分)

教书育人

10 分)

 

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

教风仪表

10 分)

 

语言规范,情绪饱满,举止得体,思想积极向上。

教育思想

10 分)

 

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

教学内容

5 分)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执行教学计划。

教学方法

10 分)

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重点突出,难点剖析清楚。设计课在授课环节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评图质量。

教学手段

10 分)

讲课有热情,有感染力。能给予学生思考,鼓励学生质疑,师生有互动,课堂气氛活跃。设计课在设计创作、案例讲解、评图等环节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如教师分组点评、学生互相点评等。

教学效果

15 分)

对学生知识获得、能力培养、素质提升有明显的成效,   学生学习获得感强

 

 

学生听课情况

30 分)

课堂气氛

15 分)

 

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在讨论、答疑、辅导中参与度高。

上课纪律

10 分)

 

课堂秩序良好。

出勤情况

5 分)

 

学生到课率、抬头率高。

 

其他

 

无教学事故,无师德失范行为等。

 

评定等级:优秀(90-100分)         良好(80-89 分)  

合格(60-79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

备注: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院领导评价指标可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3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组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赵 

    副组长:汪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叶俊男     

          周美玉    林轶南    傅蓉蓉

温全平    蒋正清          管金瑾

    秘 书:曲 珩

 

    其中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成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