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文件
华艺发〔2023〕4号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关于本科毕业实习的实施办法
毕业实习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在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学科行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毕业实习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依据校〔2017〕6号《本科生校外实习教学的若干规定》文件制定本院毕业实习实施办法,请各专业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集中实习为主、个别分散实习为辅开展毕业实习相关工作。集中实习以各专业签署的产学研实践基地为依托,并同时接受个别学生申请的分散实习(各专业可根据目前已有的实习基地情况确定分散实习的学生比例)。各专业依据签署的产学研实践基地数量、每个基地可接受的学生人数,以及毕业实习课时学分,合理安排每个基地的人数和实习时间。分散实习应确保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与专业紧密相关,自行联系单位实习的学生,须填写《学生自行联系校外单位实习申请表》(见附件1)和《毕业实习证明(见附件2),经由家长、课程负责人和专业主任签字。
毕业实习为一门实践课,各系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编写《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大纲》,规定实习目的、实习任务及要求、实习时间分配、成绩评定方式等。
二、运行管理模式
1、课程负责人
各专业毕业实习课程任课教师为实习工作的负责人,与实践基地协商制定《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包括实习批次、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等,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同时,各专业应充分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优势,课程负责人提前与基地对接实习岗位需求,并整理发布给学生,采取学生与基地双向选择的模式确定双方意向。
2、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如毕业实习与毕业选题同时开展时,各专业在毕业实习前应安排好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同时担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注意保持和实践基地的联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主动关心实习学生,了解学生实习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日记,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并及时提供相关建议和帮助。
3、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生产条件,提供实习岗位、课题等,指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指导学生实习、组织实施各项实习活动、落实实习管理与协调。各专业可依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邀请实践基地人员来学院开展学术讲座等活动,创新毕业实习方式方法。
三、毕业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1. 学生实习成绩应由课程负责人会同实习单位带教人员进行评定。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的评分(40%)、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或课程负责人)考核(60%)。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应在实习结束一周内完成,并按时录入教务系统。为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管理,各专业须提交《毕业实习成绩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
2. 对学生有以下情况的,可直接判定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总结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的;
(2)实习总结报告相互抄袭者;
(3)无故不参加实习者;
(4)缺勤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 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且在学籍处理时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次总数。
四. 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1)学生应在实习结束时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实习总结报告》(见附件4)
(2)各专业应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如实填写《XXX专业毕业实习总结报告》(见附6),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学生实习大致情况与取得的成效,实习成绩评判与成绩分布情况,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今后工作建议与意见等。
(3)学院做好毕业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及相关附件、实习报告(附件4)、实习日记(附件5)等材料在课程结束后按时提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保存归档。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艺术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细则》同时废止。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