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艺发[2022] 1号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学生集体外出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课程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08

 

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文

 

华艺发〔20221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学生集体外出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课程的相关规定

 

    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课程是教学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该类课程有利于培养学生观察与创作能力,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为确保该类课程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制定实践课程教学计划

1.各专业集体外出教学课程(包括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课程)安排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执行。

2.学生集体外出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安排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需要制定。任课教师需提前2周填报《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实践课程(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教学计划表》、《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实践课程(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经费预算表》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实践教学安全责任书(教师版)》,经系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学院教务管理岗备案。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

3.如因故调整外出教学计划,需提前2天填写《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实践课程(设计调研、风景写生实践、艺术采风)教学计划变更表》。

 

    二、经费预算、合同和报销

1.预算。根据实践教学课程安排,外出教学的任课教师制定合法、合规、合理的经费支出预算,经系主任、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预算需清晰列出本次采风所需支出的交通费、保险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费用。

2.合同(协议)。经费支出单笔超过2000元以上,需要提前订立合同(协议),合同明确接待单位需提供的各种服务及其标准。

3.报销。按照学校、学院的财务管理规定,使用正规发票报销。

1)交通费、保险费等费用,从教学业务费支出。

2)学生的住宿费、门票费等费用,实报实销,从学院经费支出。报销金额最高500/学生。

3)教师的住宿费、门票费等费用,实报实销,从学院经费支出。参照学校公布的当年差旅标准实行。

 

    三、开展安全教育

集体外出前,带队教师(任课教师)应该明确安全责任,宣布安全纪律,并要求学生签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学生版)》,学生安全承诺书统一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

 

    四、其他

1.成立3人以上的安全责任小组,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系主任及任课教师担任组员。在集体外出教学期间,小组负责人保持与任课教师的密切联系。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对本次教学活动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集体外出教学期间,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保持教学课堂的严肃性和整体性,不得带与教学无关的人员随行。

3、集体外出教学期间,教师应督促学生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做违规违纪有损学校和学院形象的事,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为集体外出教学的全体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

5.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具有多年的驾驶经验;严禁车辆超载;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6.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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