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名额
招生专业 | 录取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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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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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0设计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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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J1景观规划设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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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0艺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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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面试分组
学院专业面试分设计学专业组一个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两个组和景观规划设计专业加艺术专业一个组,共计4组。外语口语面试单独设组。
三、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单独设组的专业,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分组面试的专业,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各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拟录取。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3226、邮箱qianxf@ecust.edu.cn、办公室:八教503C。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