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0

  华东理工大学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依托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两个专业和设计学硕士点。我校工业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开设至今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拥有一批教学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八名,副教授十六名,硕士生导师二十三名。经过三十多年的积累,形成了以工业设计专业理论为基础、以设计创新为导向的教学风格。我院教学和实验设施全面,配备有艺术工学实验中心、数字媒体实验室、成型工艺实验室、协同设计创新中心等。并设有设计与艺术研究所、旅游与会展研究所、居住形态与城市文化研究所、广告与品牌文化研究所、USRP创新教育基地,配有为专业研究的资料室。为经济社会输送了一大批设计中坚力量和高级设计人才。
   为加强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学校从各方面配备了雄厚的师资力量,专业教师和导师都具有丰富的培养工程型硕士研究生经验,课程设置符合社会实际需要,为培养目标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一、培养目标

  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设计理论知识和创新意识能力,在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能胜任相关理论与方法研究、新技术转化与新产品开发、设计过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且能运用工业设计专业知识,理论联系设计工程实际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年限

  工程硕士生的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不超过5年。

三、研究方向

  1.工业产品设计 
    2.环境艺术设计 
    3.视觉传达设计
    4.传播设计
    5.景观与城市形象设计 

四、课程设置和学习

  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生所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外语、数学和专业必修课)不少于2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综合素养课程不少于1学分,实践教学不少于4学分。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政治和外语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可在学制内参加重考。专业核心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可在学制内参加重考或重修相同性质的课程;参加重考或重修的研究生必须经选课后取得考试资格,重考与他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政治、外语和专业核心课程重考或重修不合格累积4学分及以上者,按退学处理。

五、中期检查

  1.硕士生中期检查在第四学期初进行,由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负责检查。
    2.中期检查前必须完成本学科学位课程的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
    3.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思想表现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4.开题报告。
    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生应首先收集和整理有关专业文献资料,并进行与课题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实际调查,把握课题研究方向的前沿研究进展,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点导师组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培养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的重要环节和教育质量的保证。实践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我院的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的实践教学结合本专业的科研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建立了工业工程硕士生培养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并安排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生到基地企业实习。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本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小组,制订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工程硕士在学校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工作实践。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业设计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实际工程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业设计工程研究、科学技术人性化研究或技术转化方案研究、软件界面设计或应用软件开发、设计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学科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设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体现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的结合,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经所在工程领域的领导小组和双导师审核通过。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工程硕士从事毕业论文的工作内容、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知识产权归属。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2、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二)攻读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三)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3、学位授予
    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通过,获得本领域工程硕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其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2015版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培养方案系统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