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0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名额

招生专业

录取名额



085500机械

27


130500设计学

2


1305J1景观规划设计

6


135100艺术

2


095300风景园林

21


 

二、复试面试分组

复试时间定于3月25日进行,学院专业复试分设计学加艺术专业1个组、景观规划设计加风景园林专业2个组、机械专业2个组,共计5组。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单独设组的专业,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分组复试的专业,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3月24日9:00-11:00,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晨园109室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属电子卡的应届本科生须出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各类“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MBA、MPA和MEM专业除外)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携带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学院将在2023年秋季开学之初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的复审并收集相关的纸质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5)×70% + 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1)外语能力:通过专家提问的形式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时间5分钟,满分10分。(2)专业能力:通过提问作答的形式考查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型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注重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考核时间10分钟,满分80分。(3) 综合能力:包括本科期间的表现、创新意识和潜力、沟通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等,考核时间5分钟,满分10分。

 

五、录取原则

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021-64253214

邮箱:pengyj@ecust.edu.cn

办公室:徐汇校区晨园211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