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22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8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如下:

专业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名额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5555959534829
130500设计学5555959534314
1305J1景观规划设计505090903427
135100艺术505090903356

我院录取与复试人数原则上比例为1:1.2~1:1.4。


二、复试面试分组

学院专业面试分设计学专业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两组(按初试成绩平均分配到各组)和景观规划设计专业加艺术专业4组。外语口语面试单独设组。


三、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消除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两组之间的评分差异,通过计算各小组均分进行加权平均,对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设计学: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工业设计工程:本专业招生重点考查考生工程知识、动手能力(效果图、工程图)和设计构思能力,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艺术硕士: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招生计划不足部分从设计学专业复试落选考生中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

4、景观规划设计: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五、调剂政策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专业复试未录取

2)  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3)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不再组织面试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3226、邮箱qianxf@ecust.edu.cn、办公室:八教503C。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