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8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如下:
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名额 |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 55 | 55 | 95 | 95 | 348 | 29 |
130500设计学 | 55 | 55 | 95 | 95 | 343 | 14 |
1305J1景观规划设计 | 50 | 50 | 90 | 90 | 342 | 7 |
135100艺术 | 50 | 50 | 90 | 90 | 335 | 6 |
我院录取与复试人数原则上比例为1:1.2~1:1.4。
二、复试面试分组
学院专业面试分设计学专业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两组(按初试成绩平均分配到各组)和景观规划设计专业加艺术专业4组。外语口语面试单独设组。
三、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消除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两组之间的评分差异,通过计算各小组均分进行加权平均,对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设计学: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工业设计工程:本专业招生重点考查考生工程知识、动手能力(效果图、工程图)和设计构思能力,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艺术硕士: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招生计划不足部分从设计学专业复试落选考生中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
4、景观规划设计: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五、调剂政策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专业复试未录取
2) 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3)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不再组织面试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3226、邮箱qianxf@ecust.edu.cn、办公室:八教503C。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