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员“述责答辩”、“满意度测评”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08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员“述责答辩”、“满意度测评”机制

实施方案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党员先进性建设系列机制实施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学生党员开展自身先进性建设,制定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员“述责答辩”、“满意度测评”机制实施方案。要进行学年度“述责答辩”,每个党员必须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等对象汇报自己一学年中履行党员责任、进行党性锻炼和自身先进性建设等的情况,并回答同学们提出的质询和问题,接受群众的监督、建议和民主测评,制定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员“述责答辩”、“满意度测评”机制实施方案。


一、“述责答辩”、“满意度测评”机制的设置


  学生党员要进行学年度“述责答辩”,每个党员必须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等对象汇报自己一学年中履行党员责任、进行党性锻炼和自身先进性建设等的情况,并回答同学们提出的质询和问题,接受群众的监督、建议和民主测评,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党性锻炼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二、述责答辩”、“满意度测评”的具体做法


1、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生党员述责答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由学生工作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原则上由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 

    

2、本科生党员在自己所在班级(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其他人员代表参与)进行“述责答辩”,根据《学生党员先进性实践手册》的具体要求和先进性实践行动计划,就自己一学年来履行党员宗旨、义务和责任,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性锻炼和先进性建设等的情况作出述责汇报,并回答同学的提问。答辩结束后,由全班等同学对述责的学生党员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


 3、研究生党员的“述责答辩”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内进行,每个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员标准和《学生党员先进性实践手册》的具体要求,就自己一学年来履行党员职责义务、开展党性锻炼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找出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   

  

4、要及时将测评结果和同学的意见反馈给党员,并结合测评情况,进行分析评议,教育引导,并切实整改提高。对于满意率较低的党员,党支部要组织专人专门与其进行谈心,教育、督促其进行整改。并组织党员酝酿制订下一学年的党性锻炼和先进性实践行动计划。


 5、述责答辩结束后,学院党总支将根据党性锻炼要求和述责测评情况,以及党员在先进性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选院级党性锻炼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荐校级党性锻炼先进个人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