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公开答辩会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8

  根据《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保证党员的发展质量,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学生党支部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人量化指标的综合考核以及现场答辩,并依据答辩对象的综合排名确定党员发展的人选。


一、 参加答辩的积极分子:


1、思想上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集体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核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2、校党课综合考核成绩合格,已取得合格证书;

3、答辩前一学期成绩无不合格。

4、中期考核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 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人:


日期

时间

地点

答辩人

2016年3月21日

中午12:00

研究生楼505

周萌

2016年4月1日

中午12:00

研究生楼505

李进、黄溶青、李宗丽、赵灿

2016年4月21日

中午12:00

八教702

李晨雨、张宁

2016年5月12日

中午12:00

八教702

倪洁、张佳炎、冯璐、何宁瑶


三、 答辩须知:


1、参加答辩的积极分子必须提前十分钟(11:50)到达答辩地点集中,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按顺序进入答辩地点进行答辩。

2、答辩对象必须简明扼要、准确如实的向组织进行个人情况的陈述和答辩,要求全程脱稿,陈述和答辩时间总和不超过3分钟。

3、答辩对象如遇个别自己没有把握回答的问题时,应谦虚礼让,稳定情绪,切勿急躁。

4、答辩对象着装要整齐,态度要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