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简称甲方)与台湾玄奘大学(简称乙方)依据两校所签署的学术交流合作协议,落实推动校际间交流合作。通过双方磋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作为近程学生交流具体合作依循。
一、 合作内容:甲方派学生短期至乙方交流学习。
二、 合作时间: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三、 研修资格:甲方大学部在学学生
四、 研修名额:
1.以每学期100人为原则,得视需求情形经双方同意后增减之。
2.分为交换生及自费生,自费生每满10人,得有甲方选派1名交换生。
五、合作专业:以甲方相关科系为原则,但得视需求情形经双方同意后增减之。
六、研修课程:依照乙方合作专业当年度所开设之课程为范围,由乙方建议培养方案,两校共同规划审议研修生的学习课程,研修生进行自由选修。
七、研修方式:采随班附读方式,研修生依照选修课程加入乙方各合作专业班级,增进研修生与台湾学生的互动。
八、研修学分:以20学分为原则,但得依学生个别需求加修至25学分。研修生于研修期满、经考试及格或实习合格者,由乙方开立成绩单与颁发研修证明,由甲方进行学分承认与抵免。
九、住宿:研修生在台湾间,由乙方安排学生宿舍。
十、收费标准:乙方对甲方研修生的收费,按相关专业在台收费标准,收费如下:
1.学杂费(含电脑网络使用费):
传播学院、设计学院----每人每学期新台币31,037元整;
管理学院----每人每学期新台币28,205元整;
人文学院、社会科学院----每人每学期新台币27,791元整。
2.住宿费:每人每学期新台币12,000元整(5人一房,住宿费用含冷气费用、水费、电费、ADSL网络费)。
3.保险费:每人每学期约新台币2,000元整。(包括意外身故伤害险、意外医疗限额实支实付)。
4.来台签证费约新台币600元。
5.交换生得免收学杂费及住宿费。
6.各项收费标准如因乙方或相关单位收费调整时,则并同调整。
十一、收费方式:学生于来台前以新台币金额汇款至乙方账户,或于来台后以新台币现金给付。
十二、学生辅导管理:
1.研修生研修期间的学习生活管理与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统一提供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社团社交活动、学生宿舍及学校周边环境认识等。
2.甲方于合作期间原则可派遣1名教师,该教师使用交换生名额,由乙方提供免费住宿及校内各项设备使用。
十三、有效性: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玄奘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赴台湾玄奘大学短期研修合作协议书(草案).doc